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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分析化學         5




                       1-3          一般分析程序





                           化學分析的程序因分析方法的不同而略有差異,但一般而言包含下列幾個步驟:
                     (以生產工廠品管單位進行原物料或成品之化學分析為例)




                           1-3.1 採 樣



                           化學分析時,原物料或成品的量都很大,因此必須採取一小部分來進行分析,

                     這個過程就稱為採樣(sampling)。採樣時必須保證所採集的試樣均勻且具有代表

                     性,也就是說要分析的試樣之成分要能代表整批原物料或成品的平均成分,否則所
                     得的實驗結果不但毫無意義,甚至可能因這些無代表性的分析數據,而帶給實驗人

                     員困擾,或使決策人員作出錯誤的決定,因此採樣時應非常審慎。

                           不同種類的原物料或成品,物理性質各不相同,採樣的方法也不同,在此僅提
                     出採樣的基本原則,以及介紹幾個一般性的取樣方法。至於一些特定原物料或成品

                     的取樣方法,請參考有關的國家標準或標準作業程序。

                           採樣時應根據以下幾個原則:


                      1. 大批原物料或成品中的每一部分都有相同被採集的機率。

                      2. 採樣時應該是有次序和隨機的。

                      3. 先從所有單元(如車、船、瓶或袋等容器)中隨機採集 n 個試樣,然後將這
                         些試樣混合後,縮分為適當的量,最後再分成若干份來進行分析,這是最準確且

                         經濟的方法。例如從大量試樣中隨機抽取 10 瓶試樣來混合,縮分成適當的量,

                         然後分成三份來進行測定,最後再將 3 次測定結果平均,可得相當準確的結果。

                           一般性的取樣如下。


                      一  氣體試樣


                           如為大氣試樣,由於成分比較均勻,可直接採樣,但如為儲存於儲氣槽的試樣,

                     則應在上、中、下各處分別採樣並加以混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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