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新時代乙級電腦硬體裝修術科
P. 15
乙級 電腦硬體裝修術科
1-2 應檢人須知
一、檢定內容分為:個人電腦介面卡製作及控制、個人電腦拆裝、測試、故障檢測、
電腦組態設定、硬碟機規劃、軟體安裝、區域網路規劃與架設;共分成二站,二
站成績皆合格,術科檢定始為合格。。
1 二、檢定內容要點:
(一) 個人電腦介面卡製作及控制。
(二) 個人電腦零組件、介面卡之拆卸與組裝。
(三) 個人電腦故障檢測及零組件更換。
(四) 電腦組裝設定(SETUP)、硬碟規劃、軟體安裝。
(五) 個人電腦區域網路規劃與架設。
三、注意事項:
(一) 應檢人需依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所提供之個人電腦零組件、器材、術科測試辦
理單位之裝置及必要工具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試題之要求。
(二) 測試開始後,應檢人須在 20 分鐘內自行檢查所須使用之器材,如有問題應立
即報告監評人員處理。
(三) 應檢人於測試完畢後,應將場地適當整理。
(四) 應檢人於應檢時,經監評人員評定後,不得要求更改。
(五) 應檢人於各站測試時間內逕自要求提早評分或離場,視同已完成測試,經監
評人員評定後,不得要求更改或要求繼續測試。
(六) 應檢人得依試題要求,自備合法使用權之
1. 程式語言。
2. 視窗作業系統。
3. 網路作業系統。
4. USB 開機製作軟體。
(七) 應檢人依規定所攜帶之軟體須具有合法使用權,否則需以術科測試辦理單位
提供之軟體應檢。
(八) 應檢人應準時參加測試,測試開始 15 分鐘後(含)不得進場。
(九) 有以下情形者以不及格論:
1. 應檢人夾帶本試題規定外之任何圖說或器材配件等進場。
2. 應檢人將試場內之任何器材、圖說或零組件等攜出場外。
3. 應檢人接受他人協助或協助他人應檢,雙方均視為作弊。
4. 通電檢驗時,發生短路現象。
5. 應檢人蓄意毀損電腦、介面卡、儀器設備、器材、檢定單位之光碟片或隨
身碟者,須照價賠償。
(十) 應檢人須注意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寄交之資料,應包含第一站符合試題要求之
USB(Universal Serial Bus)函數庫、呼叫範例、第二站 USB 開機製作軟體
及操作說明之光碟片,或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提供檔案下載網址,以提供應
檢人參考。
(十一) 應檢人不論是缺考,或應檢時是否完成試題之動作要求,都不得攜走成品
或材料。
(十二) 如有其他相關事項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說明。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