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製圖基本觀念 11 2 標題欄、修改欄及附註欄 圖 1-7 圖框範例 1. 標題欄:應採用直式,位置設於右下方欄內,如圖 1-8(a) 所示。 2. 修改欄:應置於標題欄之上方,寬度與標題欄同,所有圖樣一經核准,任何 修改程序應註於修改欄;修改部分應以雲狀線框出,框旁加繪一△,內填修 改次數,如第一次修改為 ,餘類推,如圖 1-8(b) 所示。 3. 附註欄:置於修改欄上方,寬度與修改欄相同,作為設計圖之補充說明 (其圖號及圖名均需列註於附註欄內)如圖 1-8(c)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