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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防安全
火災為職場嚴重的災害之一,所造成的災害都很大,因此防火、滅火及火災的應變
是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學習的科目。
1 火災的種類與滅火
依據火災燃燒物的性質可將火災分為下列四類:
甲(A)類火災:一般可燃性固體,如木材、紙張、衣服、塑膠、廢料等所引起的
火災,使用水或含大量水分的溶劑滅火最有效。
乙(B)類火災:由可燃性液體、氣體或固體油脂類物質所引起的火災。例如:汽
油、機油、燃料油、溶劑、酒精、油霧與液化石油氣等。最有效的滅火方法為控
制空氣中的氧氣,禁止用水灌注,以免助長火焰的蔓延。應使用乾化學滅火劑、
二氧化碳與泡沫等。使用時應以曲射覆蓋,不可直噴火點,以免火點濺散。
丙(C)類火災:由電力設施或電氣設備所引起的火災。例如:馬達、開關設備、
變壓器及通電線路等。滅火時應先關閉電源,並使用非導電性滅火劑如乾化學
劑、二氧化碳滅火劑等。泡沫及水均具有導電性,會使救火人員觸電,只能在確
認電源切斷後使用。
丁(D)類火災:由可燃性金屬,如鉀、鈉、鈦、鋰、鋁與鎂等易氧化類金屬或禁
水性物質所引起的火災。需要特種技術,使用特種金屬化學乾粉撲滅。
各類火災與適用之滅火劑對照,詳如表 1-3 所示。
表 1-3 滅火劑的適用範圍
適用滅火劑 乾 粉
水 泡沫 二氧化碳 鹵化烷
火災類別 ABC BC D
甲類火災 ○ ○ ○
乙類火災 ○ ○ ○ ○ ○
丙類火災 ○ ○ ○ ○
丁類火災 ○
○記號表示適合。
乾粉 ABC 為多效乾粉及泡沫配合乾粉,適用甲、乙、丙類火災。
丁類火災可使用無水氯化鈉、乾矽及乾蘇打粉滅火。
依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滅火器應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自
樓面居室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應在 20 公尺以下。懸掛於牆上之滅火器,其上
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18 公斤以上者在 1 公尺以下,未滿 18 公斤者在 1.5 公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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