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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防安全


                    火災為職場嚴重的災害之一,所造成的災害都很大,因此防火、滅火及火災的應變

               是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學習的科目。

                1 火災的種類與滅火

                         依據火災燃燒物的性質可將火災分為下列四類:

                       甲(A)類火災:一般可燃性固體,如木材、紙張、衣服、塑膠、廢料等所引起的
                       火災,使用水或含大量水分的溶劑滅火最有效。

                       乙(B)類火災:由可燃性液體、氣體或固體油脂類物質所引起的火災。例如:汽

                       油、機油、燃料油、溶劑、酒精、油霧與液化石油氣等。最有效的滅火方法為控
                       制空氣中的氧氣,禁止用水灌注,以免助長火焰的蔓延。應使用乾化學滅火劑、

                       二氧化碳與泡沫等。使用時應以曲射覆蓋,不可直噴火點,以免火點濺散。

                       丙(C)類火災:由電力設施或電氣設備所引起的火災。例如:馬達、開關設備、
                       變壓器及通電線路等。滅火時應先關閉電源,並使用非導電性滅火劑如乾化學

                       劑、二氧化碳滅火劑等。泡沫及水均具有導電性,會使救火人員觸電,只能在確
                       認電源切斷後使用。

                       丁(D)類火災:由可燃性金屬,如鉀、鈉、鈦、鋰、鋁與鎂等易氧化類金屬或禁

                       水性物質所引起的火災。需要特種技術,使用特種金屬化學乾粉撲滅。
                         各類火災與適用之滅火劑對照,詳如表 1-3 所示。


                                                     表 1-3  滅火劑的適用範圍
                                 適用滅火劑                                              乾         粉
                                               水       泡沫     二氧化碳      鹵化烷
                            火災類別                                                 ABC    BC      D
                               甲類火災            ○        ○                         ○

                               乙類火災                     ○        ○        ○       ○      ○
                               丙類火災                              ○        ○       ○      ○

                               丁類火災                                                             ○



                               ○記號表示適合。
                               乾粉 ABC 為多效乾粉及泡沫配合乾粉,適用甲、乙、丙類火災。
                               丁類火災可使用無水氯化鈉、乾矽及乾蘇打粉滅火。


                                  依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滅火器應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自
                             樓面居室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應在 20 公尺以下。懸掛於牆上之滅火器,其上
                             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18 公斤以上者在 1 公尺以下,未滿 18 公斤者在 1.5 公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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