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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化學實習上




                       1   實驗室一般守則與安全守則



                        1.  實驗前應先自行仔細閱讀實驗教材的內容,包括相關知識、實驗步驟與所需使用的
                            器材及藥品。


                        2.  進入實驗室以後必須穿著實驗衣,並依規定戴安全眼鏡或護目鏡,需要取用危險物
                            品時,一定要戴上橡皮手套。


                        3.  實驗室裡嚴禁吸煙、高聲喧嘩、追逐嬉戲與攜帶飲料、食物進入食用,亦不可由實驗
                            室中攜出任何儀器與藥品。


                        4.  實驗桌上不得放置與實驗無關之物品或書本。


                        5.  高壓氣體(包括瓦斯)鋼瓶必須完全固定並以鐵鍊拴住,以免因地震或碰撞等意外
                            突然倒下而發生危險;鋼瓶必須以推車搬運,不可以滾動方式移動,以避免氣閥等
                            零件脫落造成危險。


                        6.  熟悉實驗室中各項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7.  取用藥品後應立即蓋上蓋子,用剩的藥品不可再倒回原來的容器。

                        8.  有必要嗅聞試管或容器中之化學品的味道,應使試管口或容器口離鼻子一段距離,

                            並以手搧動蒸氣嗅之。如圖 1-1 所示。

                        9.  加熱試管時,臉部不可貼近管口,也不可將管口朝向任何一個人,以避免因管內液

                            體爆沸濺出而傷人。如圖 1-2 所示。
















                                     圖 1-1 嗅試管需保持距離                         圖 1-2 管口不可朝向他人


                            為避免管內液體爆沸(bumping),可在管內液體加入幾小片玻璃碎片或沸石,管內

                            液體一般高度不超過一半,如需加熱到沸騰,則管內液體不超過三分之一,且須以
                            試管夾夾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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