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eBC20110_機件原理 上_課本PDF
P. 15
Chapter 1 │機件原理 3
機件常被視為剛體(Rigid Body),所謂剛體是指物體受外力作用後,其形狀
不會發生改變的物體,也就是體內任何兩質點間之距離永遠不會改變的物體。剛體
是一種理想的物體,在機件原理中所探討的物體,因僅涉及各機件之組合情形,且
不考慮其變形狀況,故大都假設為剛體,但彈簧、帶、繩及鏈等是例外的,因其受
力後會產生變形,所以不可視為剛體。
二 機構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之機件所組成的系統,當其中一個機件運動時,必會迫使其
他的機件作可預期之相對運動或拘束運動,則此系統稱為機構(Mechanism)。上
述中之相對運動是指以運動物體當作觀察點,來描述另一物體的運動情況,則此種
運動稱為相對運動。而拘束運動為兩機件在任何運動之瞬間,彼此相互約束,使兩
機件間之運動得以維持。
如圖 1-2 所示為自行車之傳動機構,當人騎自行車時,腳踏板因受力而旋轉,
進而藉由鏈條的帶動,而使後輪旋轉,此系統即為機構。另外的例子尚有汽車變速
箱機構、汽缸活塞機構及鐘錶齒輪機構等。
後輪 後鏈輪 鏈條 腳踏板 前鏈輪
圖 1-2 自行車的傳動機構
三 機械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之機構所組成的系統,除了能作可預期之相對運動或拘束運
動外,並能將輸入的各種能量(Energy)轉換成有效的功(Work),則此系統稱為
機械(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