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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機件原理        3




                              機件常被視為剛體(Rigid Body),所謂剛體是指物體受外力作用後,其形狀

                         不會發生改變的物體,也就是體內任何兩質點間之距離永遠不會改變的物體。剛體
                         是一種理想的物體,在機件原理中所探討的物體,因僅涉及各機件之組合情形,且

                         不考慮其變形狀況,故大都假設為剛體,但彈簧、帶、繩及鏈等是例外的,因其受
                         力後會產生變形,所以不可視為剛體。


                          二  機構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之機件所組成的系統,當其中一個機件運動時,必會迫使其

                         他的機件作可預期之相對運動或拘束運動,則此系統稱為機構(Mechanism)。上
                         述中之相對運動是指以運動物體當作觀察點,來描述另一物體的運動情況,則此種
                         運動稱為相對運動。而拘束運動為兩機件在任何運動之瞬間,彼此相互約束,使兩

                         機件間之運動得以維持。

                              如圖 1-2 所示為自行車之傳動機構,當人騎自行車時,腳踏板因受力而旋轉,
                         進而藉由鏈條的帶動,而使後輪旋轉,此系統即為機構。另外的例子尚有汽車變速

                         箱機構、汽缸活塞機構及鐘錶齒輪機構等。




























                                      後輪            後鏈輪      鏈條         腳踏板       前鏈輪

                                                            圖 1-2 自行車的傳動機構


                          三  機械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之機構所組成的系統,除了能作可預期之相對運動或拘束運
                         動外,並能將輸入的各種能量(Energy)轉換成有效的功(Work),則此系統稱為

                         機械(Machin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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