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GC10310_基本設計實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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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設計,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
                                                                 如表 1-2。


                                                                                   1-2 設計的解釋
                                                                    的 設 義 計 廣
                                                                       1.   透過人類的智能,經由計畫並運用方法,
                                                                          藉以達成目的的思考活動。
                                                                       2.   計畫達成具「實用價值」或「觀賞價值」
                                                                          的人為事物。

                                                                       1.   有計畫的從創意、企劃,到製作的過程,
                                                                    的 義 狹 計 設  分析、思考以了解現實存在的限制與條
                                                                          件,同時符合製作的目的性、經濟性與機
                                                                          能性,並具備了視覺的美感。
                                                                       2.   特別是指對外觀的要求,在實用、經濟的
                                                                          原則下做各種變化,用吸引人的外觀或流
                                                                          行的款式來增加銷售力。


                                                                      所以,「設計」是指將某種計畫、規劃、
                                                                 構想、解決問題的方法,用「視覺化」的方式

                                                                 傳達表現出來的活動過程和結果。其核心的內
                                                                 容有三項:
                                                                                                                         3
                                                                 1.  計畫、構想的形成。

                                                                 2.  視覺化的傳達方式。

                                                                 3.   計畫、構想通過傳達之後的具體應用和成                                 Chapter 1  基本設計概念

                                                                       註
                                                                    果 。
                                                                      從西洋文藝復興時期開始(西元 15、
                                                                 16 世紀),設計(Design)和建築、藝術有

                                                                 關,常用來表達「描繪」、「構圖」、「初稿」
                                                                 的意思。到了工業革命(西元 18 世紀)之

                                                                 後,「設計」才被定義為與工業產品的規劃與
                                                                 設計相關的課題。設計應用在工業化的生產過

                                                                 程中,包含了商業目標設定和消費對象需求,
                                                                 並開始導入各種專業領域(圖 1-1 ~ 1-4) 。


                                                                    1-1  巴黎艾菲爾鐵塔曾是當時萬國博
                                                                         覽會視覺象徵(西元 1889 年)


                                                                   註    出自於世界現代設計 Modern design
                                                                      (1864 ~ 1996)王受之著         ,  藝術家
                                                                      出版  , 民 86 年初版    ,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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