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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代設計的意義


                         現代設計具有多元性的發展,不僅
                    延伸了早期藝術與工藝的概念,並加入

                    實用的目的;而為了解決問題所擬定的
                    計畫,再透過思考運用和創意,讓「概

                    念」成為合理、具體、實際且兼具美感
                    的造形表現。

                         二十世紀初的現代主義(Moder-
                                                                      1-5   二十世紀初的德國包浩斯學校(Bauhaus),是
                    nism),重視機能和經濟原則,造形簡潔
                                                                           現代設計的代表,葛羅佩斯(Gropius)設計
                    化和追求單純規律形式,即是「形式追

                    隨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
                                                                      1-6   具有裝飾藝術特色的建築
                    的設計哲學,讓設計邁向國際化和抽象
                                                                           —  美國克萊斯勒大廈(Chrysler Building)
                    化的表現風格(圖 1-5 ~ 1-6) 。

                         之後的後現代主義,設計重點轉化

                    為流行風格、促進消費、形象識別和價
                    值創造的形塑,並隨著科技的發展,形                                                                                    5

                    成許多新的創作思考概念,如符號學、
                    語意學、造形文法、感性工學、使用者

                    導向、人性化介面、人工智慧等。                                                                                      Chapter 1  基本設計概念

                         現代設計的發展,將「設計」歸納
                    為一個公式:

                           設計=機能+形式+美感                註


                         所以,「設計」是一種有清楚目標的
                    計畫,亦是一種「思考」過程或步驟;可
                    運用「輔助物」將原始構想表達出來,

                    用以改善生活及美化生活的創造活動,

                    並兼具了實用和藝術的價值。所以「設
                    計」是必須具備機能性、經濟性、審美
                    性等綜合性計畫的「造形」創造活動。




                      註    出自藝術的精神性,康丁斯基著,吳瑪
                         俐譯,台北市藝術家出版,民國 74 年
                         (1985)9 月 10 日,P.17 ~ 21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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