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GC10310_基本設計實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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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代設計的意義
現代設計具有多元性的發展,不僅
延伸了早期藝術與工藝的概念,並加入
實用的目的;而為了解決問題所擬定的
計畫,再透過思考運用和創意,讓「概
念」成為合理、具體、實際且兼具美感
的造形表現。
二十世紀初的現代主義(Moder-
1-5 二十世紀初的德國包浩斯學校(Bauhaus),是
nism),重視機能和經濟原則,造形簡潔
現代設計的代表,葛羅佩斯(Gropius)設計
化和追求單純規律形式,即是「形式追
隨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
1-6 具有裝飾藝術特色的建築
的設計哲學,讓設計邁向國際化和抽象
— 美國克萊斯勒大廈(Chrysler Building)
化的表現風格(圖 1-5 ~ 1-6) 。
之後的後現代主義,設計重點轉化
為流行風格、促進消費、形象識別和價
值創造的形塑,並隨著科技的發展,形 5
成許多新的創作思考概念,如符號學、
語意學、造形文法、感性工學、使用者
導向、人性化介面、人工智慧等。 Chapter 1 基本設計概念
現代設計的發展,將「設計」歸納
為一個公式:
設計=機能+形式+美感 註
所以,「設計」是一種有清楚目標的
計畫,亦是一種「思考」過程或步驟;可
運用「輔助物」將原始構想表達出來,
用以改善生活及美化生活的創造活動,
並兼具了實用和藝術的價值。所以「設
計」是必須具備機能性、經濟性、審美
性等綜合性計畫的「造形」創造活動。
註 出自藝術的精神性,康丁斯基著,吳瑪
俐譯,台北市藝術家出版,民國 74 年
(1985)9 月 10 日,P.17 ~ 21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