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MD00207_升科大四技家政群家庭教育升學寶典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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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家庭的本質
1-2 家庭的組成
7. 以人口組成區別
又稱為「小家庭」、「核心家庭」,家人組成包含三種類型:
1. 夫婦:包括新婚、尚未生育子女、不孕、小孩長大後離家的老年夫妻,又稱
核心家戶 「夫妻家庭」、「夫婦家庭」、「配偶家庭」
2. 夫婦與未婚之子女:又稱「典型家庭」,目前是現代社會中最常見的型態
3. 夫或婦與未婚之子女
「折衷家庭」又稱「主幹家庭」或「三代家庭」,指直系三代同居的家庭,是
目前僅次於小家庭的家庭型態,家人組成包含:
複合家戶 1. 父母及已婚子女
2. 祖父母、父母及未婚之孫子女
3. 祖父母、父或母及未婚孫子女
戶內僅一人居住的家庭型態,形成原因包括:
1. 不婚的單身貴族
單身家戶
2. 高齡的獨居者
3. 結束婚姻關係的單身者
大家庭: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所形成的家庭,又稱「擴展家庭」、「血緣家庭」、
其他家戶 「親族家庭」或「聯合主幹家庭」,是指一個家庭內有父母與兩個或兩個以上
已婚子女的核心家庭
8. 以主要人倫關係區別
父子倫 以中國家庭為典型代表
母子倫 以印度家庭為代表
夫妻倫 以歐美民族的家庭為代表
兄弟倫 以東非洲及中非洲若干部落社會的家庭為代表
9. 以婚姻對象區別
本國婚姻 相同國籍者結婚的家庭
異國婚姻 夫妻雙方為不同國籍者
夫妻任一方前一次婚姻結束後,透過再婚重新組成的新家庭,通常包括前次婚
再婚婚姻 姻中最少一方的繼子女。又稱為「重建家庭」、「繼親家庭」、「雙核心家庭」
或「混合家庭」等
同性婚姻 以同性別者為結婚對象的家庭,目前在臺灣仍屬於未合法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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