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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學習目標回顧




                  7-1   1. 通路的意義:商品從生產者(廠商)移轉到最終使用者(消費者)的管道。

                        2. 專職從事商品分配與銷售的個人或企業組織稱為行銷通路(Marketing

                           Channel),又稱為配銷通路(Distribution Channel)。

                        3. 通路的成員:包括經銷商、居間商、通路支援機構。


                        4. 通路的功能:交易的功能、物流的功能、促進的功能。

                        5. 製造商採用通路中間機構所能獲得的效益:可以大幅縮減買賣雙方交易的次數、
                           可以降低配銷人力成本、可以即時因應消費需求、有效完成銷售工作、可以提

                           高商品的市場競爭力、提高資本的投資報酬率、可以使製造商的產品獲得行銷
                           上的優勢。

                  7-2   6. 所謂「通路長度」又稱「通路階層」,係指商品從製造商到消費者之間所經過

                           的中間商的層級數目。

                        7. 消費品的通路類型:包括零階通路、一階通路、二階通路、三階通路。

                        8. 工業品的通路類型:零階通路、一階通路、二階通路。


                        9. 通路密度又稱為「市場涵蓋密度」(Market Coverage),係指商品在特定區域
                           內零售據點的分布狀況。

                       10. 以通路密度來區分通路的類型:密集式配銷通路、獨家式配銷通路、選擇式配

                           銷通路等三種。

                  7-3  11. 傳統行銷通路:主要是指生產者透過傳統的批發、零售體系將商品或服務轉賣

                           給消費者或組織使用者。

                       12. 批發通路的類型包括「經銷商模式」與「營業所模式」兩種。

                       13. 垂直行銷系統(Vertical Marketing System, VMS)是將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
                           商結合成為一體,此系統中成員可能同屬一個公司,也可能是彼此之間具特許

                           權關係,或者是其中一個成員擁有足夠強大的力量使其他的成員與之合作。

                       14. 垂直行銷系統(VMS)可分成三種型態:公司式垂直行銷系統(Corporate

                           VMS)、契約式垂直行銷系統(Contractual VMS)、管理式垂直行銷系統
                           (Administered V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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