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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廣告的意義、類型及 5M 決策
一 廣告的意義
廣告(Advertising)是行銷策略組合中推廣活動(Promotion)的一環,通常會出現
在整體行銷活動的最後一個階段。「廣告」一詞中的「廣」字有廣泛、擴大的意思;「告」
則有告知、溝通的意思。簡言之,「廣告」就是:擴大訊息傳播、廣泛告知社會大眾。
廣告是一種宣傳方式,其表現方式包括:著重視覺效果的文字、圖畫、符號、
標示,以及著重所見即所信的影像或聲音。廣告出現的通路,包括報章雜誌、店面
DM、傳單、宣傳小冊,或是經由網路、電視、廣播電台等各式媒體。
美國行銷協會(The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AMA)將廣告定義為:「由
可明示的廣告主付費,以非個人親身接觸的方式,為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或觀念做
成的傳播與推廣活動,以期達成銷售目的。」
總結而言,廣告包含以下四個基本特徵:
1. 「可辨認的廣告主」:讓消費大眾明確知道廣告主的身分,以便確保雙方權益。
2. 「付費的廣告主」傳遞訊息的活動:廣告主必須向所託播的廣告媒體支付刊登費、
或媒體時段播放費用。
3. 非面對面的、非特定觀眾的公開陳述:廣告所要傳播的訊息是透過「非人際媒體」
(Nonpersonal Mass Media),例如網路、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等大眾媒體(Mass
Media)媒介傳遞,而非面對面的直接溝通;而且廣告的觀眾是廣大且非特定的社
會大眾。
4. 有特定目的經事先策劃的活動:廣告的目的在「告知」、「說服」或「試圖影響」
大眾。不論是要宣傳產品、服務或觀念,廣告的首要任務就是吸引目標消費大眾的
注意、鼓勵他們主動接觸,最後願意採取購買行動或參與廣告所推廣活動。
Chapter 8 推廣管理 67